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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所主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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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张跃军律师,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,执业年限十五年,山东民杰律师事务所主任,滨州律师协会理事,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擅长刑事辩护、金融保险及公司等法律事务。现担任三十余家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。多次荣获滨州市优秀律师、平安滨州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,撰写的论文《合议制完善的价值取向及基本原则》荣获山东省律师业务研讨会一等奖。曾成功办理吴某故意杀人案、杨某挪用公款及受贿案、邵某贪污案、于某滥用职权及贪污案、郭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、沙某与滨化集团相邻关系纠纷案、滨奥飞机与庆云一诺商标侵权纠纷案、刘某与华齐公司确认股东资格纠纷案等在省、市内有较大影响的民刑事案件,在业内享有广泛赞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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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子之志于道也,不成章不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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